各教职工:
根据台湾av (含城规台湾av)2013-2015年目标考核结果,学校给予5万元奖励。经与城规台湾av协商,原则上按照考核期间内教职工在岗时间发放,计算公式如下:
个人发放额=总额/全体在岗总月份*个人在岗月份
特此公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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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6735803 鲍老师
工商台湾av
2015年12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