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湾av

通知公告

当前位置: 台湾av  >>  通知公告  >>  正文

台湾av 关于开展2024-2025学年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

2025年09月16日

学生各班:

为表彰先进,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,促进学风和校风建设,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。根据学校有关规定,现将台湾av 2024-2025学年评奖评优工作安排如下:

一、评选对象、项目

1.评选对象:此次评奖评优工作面向学校2022、2023和2024级普通本科学生。

2.评选项目:优秀学生奖学金,单项奖学金;三好学生,优秀学生干部;先进班级。

二、评选办法

此次评奖评优工作将根据学校制定的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各台湾av实际制定的相关细则,在广泛宣传动员的前提下,本着操作细则内容不与学校评选办法相抵触的原则,公平公正有序实施。

学校及台湾av评选办法一览:

附件1 《台湾av 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》(浙财大〔2025〕302号);

附件2 《台湾av 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审办法》(浙财大〔2025〕301号);

附件3 《台湾av 本科学生先进集体荣誉评审办法》(浙财大〔2025〕300号);

附件4 2024-2025学年台湾av 综合测评办法。

三、工作步骤

2024-2025学年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步骤、进程安排如下:

(一)综合测评开展、学生申请阶段(9月16日-9月25日)

1.台湾av成立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,全面负责本台湾av学生综合测评的组织实施;各班级成立综合测评工作小组,由辅导员、班长、团支书、学习委员及学生代表组成,工作小组根据每位学生情况,计算出各分项测评分和综合测评总成绩,排定每位学生的名次,并予以公示。公示无异议后,各班级于9月25日前向台湾av提交综合测评汇总材料(附件5)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:[email protected],邮件及文件名命名为:XX级XX班综测汇总材料)。

2.学生根据评选条件提出申请,填写相应申请表交至台湾av,带班辅导员(班主任)对学生申请进行审核。

(二)初审阶段(9月26日-10月24日)

各台湾av及相关部门对所报申请材料的全面性、真实性进行全面审核与查实,召开评审会确定初评名单并予以公示。公示无异议后,于10月24日前向学生处提交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申请汇总表、各类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申请表。

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,由台湾av及相关部门领导签字、加盖公章后,报送至行政楼104A办公室。学生的各类申请表的排序与申请汇总表中的排序要对应一致,以便于查阅与校级归档。

(三)审核阶段(10月下旬)

学生处对各台湾av及相关部门所报申请材料进行审核,不符合规定的材料退回台湾av及相关部门整改;审定最终名单。

(四)表彰阶段(11月-12月)

学校发文表彰并颁发各项荣誉证书。

四、组织实施

1.各台湾av及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评奖评优工作,各个学生班级须成立评审小组,各台湾av及相关部门须成立评审领导小组,并确定各级评审组织负责人;

2.各台湾av及相关部门应认真组织落实此项工作,负责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须认真学习奖学金、荣誉称号评审办法,并严格按照规定操作;

3.各台湾av及相关部门应要求学生如实、认真填写各类申请表格,相关内容须填写齐备;各台湾av及相关部门须对申请表的真实性、完整性进行全面审核;

4.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在学生个人申请的基础上,经各台湾av奖学金评审小组评审、台湾av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,报校本科学生奖学金/荣誉称号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(学生处)审核;

5.台湾av初评结果须经台湾av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,如学生对台湾av初评结果有异议的,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台湾av评审小组提出,台湾av评审小组应及时复核并在收到书面意见起3个工作日内答复学生;

各台湾av及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报,并保证申请材料的准确性、真实性、完整性,所报EXCEL名单中填报学生学号、学生本人建行卡号等信息务必准确、真实,该项工作应落实专人负责,仔细核对,杜绝错输、漏输与重复输入。

联系人:钱老师;联系电话:0571-86732433。

台湾av-台湾av在线观看

2025年9月16日